《沒住一起、沒給家用,這樣的婚姻好不好?》 廖輝英
和老公都是再婚的吳小姐很困惑:今年辦結婚登記,兒子快四個月的吳小姐,自營書店,房屋自購、貸款自付,一家店供養老爸、精障無業的哥哥和自己,擔子大到有點負荷不了。老公與年邁的母親同住租屋,並不和她同住,兩邊跑。二人剛認識時會一起睡,但從她懷孕後就沒睡在一起。她想有人談心、有人擁抱、有個寄託,先生卻嫌熱沒耐性。
還有經濟的問題,讓她更煩惱;加上兩人脾氣都不好,想離婚又拿不定主意,如何是好?
我的意見:
吳小姐的婚姻是典型溝通不良的一種。兩人個性強硬,婚前可能也都不曾談論婚後怎麼住、怎麼分攤家用、如何安排家人生活這些事。婚後儘管吳小姐有經濟壓力,但當丈夫問她夠不夠用時〔夫付孩子的奶粉尿布錢〕,她卻不好意思說;丈夫邀她吃大餐,她每每嘴上推辭、心裡卻暗暗希望他把那些錢給她……夫妻平時又沒什話聊,這樁婚姻真的令人擔心。
其實,既然先生住的是租房,不如二人開誠佈公討論一下:丈夫和婆婆搬到女方家一起住,省下的房租添一些做家用,不就兩種「房事」都解決了?
婚姻最怕的是各行其事,有什麼希望、要求或期待,應該清楚明確的表達出來,若只在心裡嘀咕,對方怎會知道?自己又覺得不甘,長期定有積怨。
吳小姐找一個時間,溫和的表達希望共同生活、互相扶持的渴望,一起解決困難。即使無法達到目的,起碼妳也能探測出對方的實際心意是怎樣,屆時再來決定兩人的婚姻要怎麼走下去。
沒有努力就離異的婚姻很可惜,何況你們剛生下一個孩子。
【民國100年12月25日 - 聯合報家庭副刊 - 女人大轉彎】